| 第十一届中国国家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览会 |
| 来源:中米网 作者:中米网 加入时间:2011-06-22 09: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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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会简介:
“中国国际粮油产品及设备技术展览会”(以下简称粮油展)的前身是“中国粮油精品展示交易会”,是由国家粮食局主办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展会,每年举办一届。意在为企业搭建一个相互交流、沟通、贸易的平台,做好政府和企业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自第八届展会起,为加快展会的国际化转型步伐,正式更名为现有名称。
粮油展是我国粮食行业目前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展览盛会,自1999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九届,为推动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粮食产销衔接,展示粮油企业形象,拓展粮油精品销售渠道,深化技术研发与交流,加强粮油深加工产业化建设,实现我国粮食流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在经过十年的精心培育,粮油展展会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稳步提升,拥有一批相对稳定忠诚的参展企业和专业观众群,已成为国内粮食行业的权威品牌展会。
组织架构:
组织机构主办单位: 国家粮食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 中国贸促会粮食行业分会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浙江省粮食局 宁波市政府会展办公室
主办单位:
国家粮食局 宁波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粮食行业分会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浙江省粮食局 宁波市政府会展办公室
组委会 名誉主任: 白美清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会长
主 任: 聂振邦 国家粮食局局长 黄莉新 江苏省委常委、副省长 蒋宏坤 南京市市长
副 主 任: 张桂凤 国家粮食局副局长 陈 刚 南京市政府副市长 杨根平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王元慧 江苏省粮食局局长
秘 书 长: 田雨军 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主任 汪振和 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丹丕 中国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 严长俊 江苏省粮食局副局长 徐和宁 南京市粮食局局长 尹 文 南京会展业办公室主任
副秘书长: 李 虹 南京会展业办公室副主任 张 建 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展品范围
展示内容
1、粮油产品综合类
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油料及种子;各种粮油精深加工产品;面粉、大米、玉米制品及各种油料制品;米、面、油“中国名牌”,“绿色食品”,“放心粮油”产品;各种杂粮及杂粮食品;粮油食品、方便食品、酒类、调味品;各种饲料产品及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饮品添加剂;粮食部门多种经营产品,与粮油制品相关的保健食品、速冻食品、休闲食品、风味食品及土特产品。
2、粮油机械设备类
米、面、食品加工设备,包装机械及设备;油脂压榨浸出、精炼工艺设备;饲料加工机械及设备;粮油深加工设备;粮油加工过程控制技术和机电一体化装备;农用机械设备。
3、粮油精深加工科技类
小麦、玉米、大豆、杂粮深加工技术及资源转化综合利用技术;粮油主食品工业化生产技术;粮油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技术;粮食饲料资源高效利用及绿色饲料加工技术。
4、粮食仓储物流类
粮库、码头、物流中心、综合园区;粮食的仓储、运输、装卸装备,散粮运输设备及技术等;现代粮食物流规划;粮库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储粮技术与设备;简易仓型与材料;粮食收储现代化仪器设备;检测、检验仪器设备。
5、粮食文化类
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周宣传展示活动、爱粮节粮公益展览;各时期、各主题粮油及相关物资供应票证;古今粮食种植、加工、供应历史文化演变发展情况;涉粮文物;粮食行业书画展示。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媒体、行业网站等。
展区规划
1、国际展区 2、省、区、市展团区 3、粮油深加工展区 4、机械设备展区 5、粮食仓储物流展区 6、粮食文化展区 7、特邀企业展区 8、建国60周年粮食行业成就展区
参展流程:
一、参展程序 1、申报参展的企业,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粮食局申报展位并参展,也可按组委会秘书处公布的联络方式,直接申报展位并参展; 2、参展单位请用楷书详细填妥表1《参展回执》和表2《参展单位会刊信息登录表》,于2009年9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组委会邮箱或传真至秘书处; 3、统一参团赴展的单位由组团单位分配展位,组委会秘书处根据组团单位申请,向组团单位签发“展位确认书”;独立报名参展的单位,由秘书处按收到“参展回执”之顺序及参展面积安排相应展位,并向报名单位签发“展位确认书”; 4、参展单位应按“展位确认书”约定期限及方式缴纳展位费用和办理有关手续,逾期展位恕不保留; 5、组委会秘书处在确认参展费用入账后,将向参展单位寄发《参展指南》,其中载明了本次展览相关的各项信息。参展单位请按《参展指南》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并参加有关活动; 6、为保证展会严肃性和整体形象,未经组委会秘书处同意,参展单位不得私自转租、拼组展台;遇特殊情况,秘书处保留对参展单位的展位调整权。
二、商品交易及知识产权保护
1、展交会期间的商品零售、交易情况由各省联络员统计汇总后于10月18日15点前报组委会。 2、本次展览会将单独设立零售区供展商销售产品,销售产品需经各地主管部门审查,在保证质量和信誉并符合零售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方可销售。 3、参展企业务必保证参展展品、产品样本、说明书及现场演示所用软件等相关宣传资料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旦出现纠纷,主办方将根据国家法律支持投诉方的维权行为。
交通指南:
从火车站、汽车站乘出租车15分钟到场馆。 从飞机场乘出租车30分钟到场馆。 驾车自沪杭甬高速及甬台温高速至宁波东收费站出口经世纪大道向北,①至会展路右转即达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南门,②至通途路右转即达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北门。只需8分钟。 直达公交车:512路、517路(终点站为宁波国际会展中心)。 路过公交车:529路(北大门)、788路(北大门)  付款方式
请于2009年9月20日前将全部费用(含展位费、广告费等)汇至展交会专用帐户:
收款单位:国家粮食局发展交流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帐 号:71123-101-826000388-24 备 注:汇款请注明“粮油展”参展费用 联系电话:010-66094262 (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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