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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市再添“大将” 稻价能否如愿上涨

2019-12-13 08:48:39   来源: 粮信网 

11日国家粮食物资储备局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12月12日起在黑龙江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9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从启动的时间来看,较去年相比推迟了近一个月。据统计黑龙江产区售粮进度非常缓慢,这源于两方面,其一今年受天气影响,稻谷减产,农户惜售心理重。其二,米企收购比重低,除了少量的大集团外,大米走货不畅,无竞争优势是主因。当下国储启动托市再次成为收储的主力军,稻价能否持续涨涨涨呢?托市启动很大程度上将缓解农户卖粮难的问题,同时今年市场形式与往年不同,稻价走高的概率不大。

政策执行期限及预案启停条件

粳稻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在此期间,由省有关部门对粳稻市场价格实施日监测,当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启动《预案》;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停止《预案》实施。

《预案》明确,收购的粳稻应为2019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收购价格为三等品每市斤1.30元,具体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GB1350执行。三等粳稻具体质量指标为: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水分14.5%以内,杂质1.0%以内,谷外糙米2.0%以内,黄粒米1.0%以内。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三等及以上粮食的到库价。相邻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

按照《预案》要求,四等及以下粳稻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粳稻,由各地按照粮食安全行政主要领导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

托市时间推迟 集中上市

如上图所示,2017年黑龙江启动的时间为11月3日、2018年黑龙江启动的时间为11月13日、2019年启动的时间为12月12日,这样一来启动推迟时间近一个月,托市结束时间为2月28日,满打满算就剩下两个半月的时间了,这其中还包含1月份两个重要的节日,因此粮库的收储能力、卸车能力以及入库标准等均值得考验。粮库开库各地区开始集中售粮,必将引起短途运输成本的增加,挤压贸易商中间利润。另外笔者了解,省内部分产区近两日有降雪过程,这将进一步阻碍基层粮源流通的速度。临近年底,12月以来本网了解到农户惜售心理有所松动,还贷压力逐渐显现且今年市场余粮量要比往年多的多,局部地区可达到6成以上。

米业或将退市 主力国储

自新稻上市以来,黑龙江省内米企持续处于被动位置大米走货不畅。一方面部分市场被江苏、安徽、山东等地抢占一部分份额,南北方不仅大米价差不断扩大且还有部分稻谷与大米倒流至东北,掺兑、低价扰乱市场,当前市场购销冷冷清清。另一方面,农户针对手中余粮惜售不卖,米企也显得无奈,近段时间来看,临近春节备货,下游市场启动的并不是十分理想。与往年相比,粮库与米企抢粮的现象恐难再发生,缺少米企入市收购这一主力,也将成为稻价上涨的阻力。

经历年年收储,我国稻谷高库存问题凸显。从已启动开库的时间与收储力度来看,市场化收储比重越来越高。虽然2019年去库存成效明显,截至十月份已达到1200万吨以上,但与超1亿吨的总库存量相比显得微不足道。按照这个速度下去进度可想而知,这无疑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也成为米企发展的阻碍,从当前市场来看,新稻就是不及陈米价低,新米市场走货难。

综上所述,国储托市结束前,建议农户适时卖粮,切莫捂粮惜售。特别是对于等外粮要及早出售锁定利润。另有消息称,今年国储仓容或将紧张,后续能否启动第三批以及第四批库点很难说。特别是今年民营企业未纳入收储名单中使得托市力度将减弱。更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江苏虽然启动托市受仓容的影响,稻价仍然是低位徘徊,部分贸易商对黑龙江启动托市虎视眈眈,一旦利润乐观倒流入粮库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毕竟他们的优势是出米率高,均可以达到二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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